建立安全、永續、資訊公開之可追溯農產品

建立安全、永續、資訊公開之可追溯農產品

Published: 2017.07.25
Associate Professor
Feng Chia University, Taiwan
Professor
Department of International BusinessFeng Chia University

建立安全、永續、資訊公開之可追溯農產品

 

資料來源:農委會(http://www.coa.gov.tw/ws.php?id=2503971)

 

 

  農委會依據「農產品生產及驗證管理法」自96年起推動產銷履歷,係以提供農產品安全性、可追溯性、農業環境永續性、資訊公開透明等核心價值,將風險管理、批次管理、履歷記錄與系統登載等要求,定為驗證基準,據以輔導農產品經營業者遵行適用。另導入專業、公正之國際第三者認驗證體系,由經認證符合國際規範之驗證機構,透過文件審查、現場稽核、抽樣檢驗等方法,對符合驗證基準者予以驗證,並以追蹤查驗及對市售產品之抽查等方法持續確認其符合性。通過產銷履歷驗證者,依規定得使用產銷履歷農產品標章,並應標示驗證機構名稱、品名、追溯碼及資訊公開之方式,以利消費者辨識與查詢。

完備法規架構,配套誘因機制

  為籌備產銷履歷制度,農委會自92~95年間即開始進行產銷履歷制度相關資料蒐集、評估試辦、臺灣良好農業規範及認驗證制度之導入等;農產品生產及驗證管理法公布施行後,為快速提升產銷履歷農產品驗證及供貨能力,農委會於96年完成配套法規制定,並規劃驗證費用補助策略,即96-98年全額補助,99-101年補助2/3,102-104年補助1/2。經確認認驗證體系有效性後,自100年起加強辦理消費者溝通與通路行銷工作,期轉以市場區隔優勢作為主要推動誘因。

導入國際第三方驗證,確保認驗證品質

  認驗證品質是維持驗證制度公信力的重要關鍵,農委會參考國際趨勢,為產銷履歷驗證制度導入第三者驗證制度,要求驗證機構必須符合國際上對於產品驗證機構的一般要求(ISO/IEC 17065)及農委會對於人員與檢測實驗室的特定要求等認證基準,並須在向農委會申請認證的同時,也向經農委會審查通過、在國際認證論壇(IAF)平台簽署多邊相互承認協議的特定評鑑機構(至105年底國內有TAF一家),申請相同領域的符合性評鑑。在此機制下,可以確保驗證機構有能力提供公正且專業的驗證服務,並受國際認同。

  認驗證體系把關之外,主管機關也依據農產品生產及驗證管理法的規定,對產銷履歷農產品經營業者執行檢查與抽樣檢驗。經多重把關,每年抽驗約3千件產銷履歷農產品,合格率達99%以上,顯示產銷履歷農產品驗證品質穩定。

強化行銷溝通,讓消費者有感

  為了讓消費者正確認知農產品產銷履歷制度的內涵、支持產銷履歷農產品對個人健康與環境永續的好處、學習如何辨識與購買產銷履歷農產品,以及促成通路、加工、餐飲業者實際採購、販賣產銷履歷農產品,農委會自100年起加強辦理產銷履歷農產品行銷推廣業務,主要辦理內容包含制度形象推廣、成立產銷履歷專櫃、推動溯源餐廳、辦理通路媒合活動等。

  截至105年底止,通過驗證產銷履歷農產品經營者計1,679家,生產計241種產銷履歷農產品,在全國超過460家專櫃、540家溯源餐廳,提供消費者安心購買、享用。另產銷履歷農產品出貨量,自102年每月1,272公噸逐年成長,至105年已達每月3,432公噸,顯示消費大眾已習慣將產銷履歷農產品列為優先選購對象之一。

  推動農產品產銷履歷制度可達成消費者權利保障、永續農業環境維護、農產品行銷、食品風險管理等多重政策目的,農委會將朝「讓參與產銷履歷更容易」、「讓通過產銷履歷更有利」及「維持制度價值及認驗證品質」方向持續推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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