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峽兩岸農產品檢疫檢驗合作協議」簽署5年 雙方合作再上一層樓

「海峽兩岸農產品檢疫檢驗合作協議」簽署5年 雙方合作再上一層樓

Published: 2015.07.13
Associate Professor
Feng Chia University, Taiwan
Professor
Department of International BusinessFeng Chia University
為促進兩岸農產品貿易發展,民國 98 年簽署之「海峽兩岸農產品檢疫檢驗合作協議」歷經 5 年的耕耘,已漸開花結果,於 6 月 8-9 日在臺灣舉辦第 11 次工作會商及 第 8 屆「 兩岸農產品檢疫檢驗研討會 」 ,針對雙方關切的農產品檢疫檢驗 18 項議題 , 包括臺灣葡萄、生鮮菇類與犬貓食品輸陸申請,爭取臺灣水果輸陸便捷通關與觀賞水生動物輸陸簡化檢疫程序,以及雙方檢疫犬培訓技術交流合作等,均獲致具體成效。
 
陸方宣布臺灣葡萄已完成風險評估,成為第 24 項可輸陸之臺灣水果,今年葡萄產季即可輸往大陸;同時該會也完成「大陸產櫻桃鮮果實輸入檢疫條件」預告,預定本 (6) 月中旬公告,除了目前山東省櫻桃可以輸臺外,屆時大陸山西省櫻桃產季亦可輸臺,提供臺灣消費者更多樣的選擇。
 
農委會進一步說明,臺灣犬貓飼料輸陸申請,大陸預計於本月將審查情況通知臺灣,經雙方確認達成一致後,產品即可正式准許輸陸。臺灣爭取觀賞水生動物輸陸免隔離檢疫 30 天,陸方表示已完成臺灣申請資料之風險評估作業,將儘速派員來臺實地考察,未來兩岸觀賞水生動物貿易將更為順暢。另 雙方同意就檢疫犬訓練加強技術交流與合作。
 
受益於民國 97 年以來兩岸三通、 ECFA 早收清單降稅及「海峽兩岸農產品檢疫檢驗合作協議」之簽署,去年兩岸雙方農產品貿易總額達到 19 億 6 千萬美元,相較於協議簽署前之 9 億 1 千萬美元,成長幅度高達百分之 114 ,雙方農產品貿易快速的成長,該協議的落實執行實為功不可沒。透過協議執行,雙方適時解決農產品貿易通關問題並進行檢疫檢驗技術與標準之交流合作,完成臺灣稻米、鮮梨、畜禽產品准入,以及山東省櫻桃與梨接穗順利輸臺等具體成果
 
農委會並強調,該協議具有對雙方農產品質量的把關機制,對於民眾所重視的食安議題亦可發揮保障的效能 , 故未來除持續深化合作機制並建立農產品快速便捷通關措施外,維護保障兩岸民眾食的安全亦將是該協議刻不容緩的努力目標。

Comment